当个人兴趣面对版权问题该低头时当低头 浅议字幕组被捕
相信近期小伙伴们对于“字幕组成员被捕”这一类似事件看的也比较多了。其实这件事情虽然说是比较过分,但其实背后相关的是关于版权维护这一问题。换句话来说,字幕组现在的处境就像烟草包装盒子上的那句“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尴尬。不过还是有很多人表示对字幕组十分支持,因为其实很多字幕翻译其实是因为兴趣所在,而非谋求利益。不知道小伙伴们对此事持什么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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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3日),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网就专门刊登了一篇以日本人角度看待中国字幕组的文章,文章指出“不能把字幕组当做英雄,抄袭横行不会伤害日本和欧美,受伤的只有中国自己。”虽然文中对于有些问题作者还是显示出了一些偏激,但是我们也确实需要好好的看看这篇文章。也欢迎大家在看过之后来发表自己的看法。
《不能把字幕组当英雄》节选:
前不久,日本警方逮捕了中国的字幕组成员,因其没有支付版权费就为日本的动漫配上中文字幕发布。被日本动漫的魅力吸引,中国的字幕组一直免费配中文字幕,在华语圈传播日本动漫的精彩。如果没有他们的活动,估计日本动漫在华语圈也不会有这么高的评价。字幕组对动漫的热爱和普及动漫的热情值得赞赏。香港还举行了游行,要求释放逮捕的中国字幕组成员。虽然笔者也很同情字幕组,但对字幕组的行为并不赞同。
古时候知识产权基本是免费的,文明通过相互学习而发展。就某种意义而言,可以说人类的发展就是一连串的抄袭。但一直免费的知识产权进入近代后逐渐变成收费的。因为人类注意到,抄袭横行的话,反而会妨碍文明的发展。在古代,人类作为业余爱好和兴趣,利用空闲时间从事一些创造性的活动。而本职工作是农业、商业、官吏或神职人员,生活所需通过本职工作获得。
但进入近代后,出现了很多想光凭创造性活动生存的职业,比如画家、音乐家、科学家和作家等。他们将所有的时间都用于创造性活动上,不断创造出伟大的发明发现和艺术作品。创造性活动不再是业余爱好和兴趣,而是变成了需要漫长时间和不懈努力的“本职工作”。只从事创造性活动的他们必须从创造性活动这一本职工作确保收入才能生存下去。必须要通过出售自己的发明发现、新技术和艺术作品来获得收入。
这时就必须要保护知识产权了。政府也意识到为了振兴经济、科学和文化,需要大力保护知识产权,因此加强了管理。知道科学技术发明、作曲、绘画和写作能赚钱,很多有能力的年轻人就会挑战创造性的工作。创造性工作越多,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文明就越能取得发展。相反,在允许抄袭的国家和地区,无法通过创造性活动获得收入,这样的地方不会产生创造性的成就,文明无法取得发展。